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质量强县建设,树立县域质量管理先进典型,推广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激励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公共服务组织强化质量创新、品牌培育,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伊吾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县正式启动伊吾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基本概况
伊吾县人民政府质量奖是伊吾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县域最高质量荣誉,设政府质量奖、质量奖提名奖两类奖项,评选周期为两年,每届质量奖、提名奖名额各不超过5个,当届申报组织未达到评审标准的,奖项予以空缺。奖项评定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为核心评审依据,结合各行业细分评审细则开展评审。获评组织有效期4年,有效期内不再重复参评本县奖项,可优先推荐申报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政府质量奖;有效期满可重新申报。
二、申报主体条件
(一)申报必备条件(同时满足)
1.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及服务活动;
2.依法注册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证照资质齐全有效,合法经营时长满3年及以上;
3.全面推行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完善,管理经验具备行业示范、推广价值,经营成效、社会贡献表现突出;
4.生产经营类组织质量管控水平、创新发展能力、营收利税、资产贡献率等核心指标位居市域、自治区同行业前列;非营利公共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履职效能、社会贡献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5.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工作扎实,品牌影响力良好,信用记录优良、社会声誉正面。
(二)近三年存在以下情形,不得申报
1.违反国家产业、环保、质量、节能减排相关政策;
2.证照资质不全、无证开展经营服务活动;
3.发生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
4.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出口质量问题引发索赔退货,存在查实的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6.过往参评存在材料造假、违规申报行为;
7.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违纪并被查处行为。
四、申报及评审流程
1.自主申报:申报组织如实完整填报申报材料,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2.初审推荐: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场监管局核查资质、信用、安全环保等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出具推荐意见,统一报送评委会秘书处。
3.资格审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资格审查,确定入围评审名单。
4.两级评审:先开展书面材料评审,通过后组织专家现场评审,分别形成评审报告。
5.综合审议:评委会结合得分、行业代表性综合审议,表决产生候选获奖名单。
6.社会公示:候选名单全县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举报查实存在违规情形的取消候选资格。
7.审定授奖:公示无异议名单报送县政府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县政府统一颁发奖杯、证书并落实奖励资金。
全程评审不收取申报组织任何费用,评审专家、工作人员与申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实行强制回避制度。
五、获奖组织管理要求
1.获奖组织4年有效期内每年完成卓越绩效模式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主动配合全县质量调研、经验分享、公益宣讲等示范推广活动;
2.获奖荣誉宣传必须标注获奖年份,严禁伪造、冒用奖杯、证书;
3.每半年向主管部门报送奖励专项资金使用台账,接受监督检查;
4.获奖后查明系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如材料造假)获证的,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的,或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违纪情形的,将撤销荣誉、收回奖项证书,并依法全额追回奖励资金,5年内不予受理其对于本奖项的申报。
六、其他事项
1.有意向申报的组织可加入申报钉钉交流群(见二维码),获取填报指导与标准解读。
2.(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std/newGbInfo?hcno=4342B03E429E1C2C059EA60EA00F51F9
3.(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std/newGbInfo?hcno=0AD18861D3CC6CCE0A96FD6F1D857798
附件:
1.伊吾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