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开发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哈市财振〔2024〕1号),伊吾县本次共下达自治区衔接资金792万元。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要求,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确定本次下达自治区衔接资金实施项目3个,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自治区衔接资金792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408万元。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伊吾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