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26年度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自然资办函〔2026〕203号)工作安排,伊吾县自然资源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自2026年8月5日起,对33家矿山企业开展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矿山企业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名单进行公告。
附件:1.2026年度伊吾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矿山企业名单
2.2026年度伊吾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人员名单
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