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惯例与技术要求,此类区域的划定需依据并衔接自治区级相关规划与成果,我县计划直接采用自治区最终审定并正式下发的划定成果。因自治区层面关于“两个重点区域”的划定成果目前尚处于征求意见或内部审核流程中,尚未形成最终文件并正式印发至各地(州)、县(市)。
鉴于以上情况,若现阶段进行公示,缺乏合法、准确、权威的划定依据,公示内容无法确定。为确保“两个重点区域”公示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待自治区正式划定文件下达后,我局将立即依据该成果,按程序组织开展我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示工作。
特此说明。
伊吾县水利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