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下临时用地已经伊吾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临时用地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
|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批准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批准时间 |
使用期限 |
| 1 |
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煤矿场内道路项目 |
伊吾县淖毛湖镇境内 |
9251 |
材料堆场 |
2026年8月4日 |
2026年8月4日至2028年8月3日 |
| 2 |
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煤矿一期工程项目(第二批) |
伊吾县淖毛湖镇境内 |
12353 |
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施工便道 |
2026年8月4日 |
2026年8月4日至2028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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