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704号)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期矿产资源勘查方案、开采方案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新疆伊吾县3-1号建筑用砂石矿开采方案》《新疆伊吾县3-2号建筑用砂石矿开采方案》通过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9日(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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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对《新疆伊吾县3-1号建筑用砂石矿开采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附件2:关于对《新疆伊吾县3-2号建筑用砂石矿开采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