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4月23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8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39号)、《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3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过期矿业权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03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开展探矿权续期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149号)、《关于加快推进过期矿业权清理处置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办函〔2026〕85号)定期清理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要求,新疆哈密市伊吾县2个勘查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前,矿业权人无正当书面理由未按规定办理完成延续登记手续,名单见附件。
现通知各矿业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矿业权延续或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延续或注销手续的,我局将提请原登记管理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注销上述矿业权,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矿业权人相关责任。如有异议,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形式将相关情况反馈至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02-6722682
附件:伊吾县过期矿业权名单
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