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调整地块原有的工业用途与当前区域发展战略及市场需求已不相适应。为落实伊吾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响应自然资源部关于盘活存量用地、支持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推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产业协同发展,拟将该地块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调整为物流仓储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淖毛湖镇西一路与顺达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4月8日,共30天
公众意见邮寄地址:伊吾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阿丽米娜
联系电话:0902-6722848,传真:0902-6722682,电子邮箱:2749056683@qq.com
附件:《淖毛湖镇西一路与顺达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征求意见稿)
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