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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公示(伊自然资字〔2025〕472号-伊自然资字〔2025〕475号)
2025-11-10 12:30     (点击: ) 来源: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下临时用地已经伊吾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临时用地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序号 用地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批准面积   (平方米) 用途 批准时间 使用期限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三塘湖采油管理区2025年大修井作业项目(第一批) 伊吾县淖毛湖镇境内 37171.84 油气钻井井场 2025年11月6日 2025年11月6日至2027年11月5日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三塘湖采油管理区马新56-26H井石油开发建设项目 伊吾县淖毛湖镇境内 1200 油气钻井井场 2025年11月6日 2025年11月6日至2027年11月5日
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三塘湖采油管理区芦1-162H井压裂石油开发建设项目 伊吾县淖毛湖镇境内 10799.14 油气钻井井场 2025年11月6日 2025年11月6日至2027年11月5日
4 伊吾县交通运输局 S236线淖毛湖至伊吾(苇子峡至G335段)公路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伊吾县吐葫芦乡、苇子峡乡境内 169638.6 生活用房、材料堆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厂、施工便道 2025年11月6日 2025年11月6日至2027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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