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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下临时用地已经伊吾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临时用地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
|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批准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批准时间 |
使用期限 |
| 1 |
哈密宏源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伊吾县绿源(二)金矿普查项目 |
伊吾县淖毛湖镇境内 |
22131.93 |
生活用房、施工便道、地质勘查作业及其辅助工程 |
2025年10月22日 |
2025年10月22日至2027年10月21日 |
| 2 |
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煤矿一期工程项目(第一批) |
伊吾县淖毛湖镇境内 |
13395.53 |
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材料堆场、拌合站、施工便道 |
2025年10月22日 |
2025年10月22日至2027年10月21日 |
| 3 |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 |
新疆伊吾县淖毛湖煤矿区白石湖外围拟设矿权普查项目 |
伊吾县淖毛湖镇境内 |
1700 |
勘察作业及其辅助工程 |
2025年10月30日 |
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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