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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养老机构备案指南
2025-08-26 16:24     (点击: ) 来源:伊吾县民政局

一、事项名称

养老机构备案

二、设定依据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3.自治区民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养老机构管理实施细则》

三、办理条件

1.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依法向所在区县社会组织登记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所在区县民政养老服务部门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

2.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应向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四、办理材料

1.备案申请书

2.养老机构登记证书

3.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

五、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9:30-13:30,16:00—20:00

冬季,周一至周五:9:30-13:30,15:30—19:30

六、办理流程

1.县民政局接受备案申请和材料。包括备案申请书、养老机构登记证书、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

2.县民政局受理、审核材料。若审核通过,出具备案回执;若审核未通过,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备案理由,出具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附件:1.养老机构备案申请书

      2.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3.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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