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吾县吐葫芦乡大石头村东侧500米,法定代表人王全昌,承担伊吾县城集中供暖。公司现有管理人员5人,收费人员2人,司炉人员8人,维修人员6人,电工2人,焊工3人。
二、供热运行情况
1、现有热源锅炉房一座,占地面积6400平方米,2012年投入使用,配置46兆瓦燃煤高温热水锅炉一台,采用角管式热水锅炉,锅炉形式为单锅筒横置式链条炉排水管锅炉,水循环方式为强制式循环,燃烧方式为层燃,型号DHL46-2.5/130/80-AⅡ角管式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46MW,额定出水压力2.5MPa,产品编号211S65(D)-4#,额定出水/进口水温130/80℃,编号TS2110646-2015,适用燃烧为AⅡ类烟煤,;29兆瓦燃煤高温热水锅炉一台,采用角管式热水锅炉,锅炉形式为单锅筒横置式链条炉排水管锅炉,水循环方式为强制式循环,燃烧方式为层燃,型号DHL29-2.5/130/80-AⅡ角管式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29MW,额定出水压力2.5MPa,锅炉产品编号211S40(D)-1#,额定出口/进口水温130/80℃,编号TS2110646-2015,适用燃烧为AⅡ类烟煤。两台锅炉给水水质要求应澄清,清澈无色,补给水和循环水品质应符合GB1576《工业锅炉水质》的规定;补给水要求悬浮物≤5mg/L,总硬度≤0.03mmol/L,PH(25℃)≥7,含油量≤2mg/L,溶解氧≤0.1mg/,循环水PH(25℃)10∽12;两台锅炉各配备电除尘器一台,除尘效率≥96%;烟气脱硫采用双碱法脱硫工艺,结合锅炉运行的特点,从工程投资、设备运行、资源利用等方面综合考虑,脱硫塔放在锅炉风机后,正压运行;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检测监测服务工作由新疆鑫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工作由第三方新星市涵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锅炉产生的废水通过中和脱硫循环利用,做到零外排。
2、集中供热一、二次热力管网总长56km,配置一网循环泵4台,其中3台功率160kw,扬程80m,流量550m³/h;1台功率37kw,扬程32m,流量300m³/h。钠离子交换器设备1台,除氧器设备1台,软化水箱2台;
3、集中供热换热站共设置16座,其中包括板式换热器30台,二网循环泵34台,补水泵34台,变频器33台等设备;
4、伊吾县城集中供暖总面积657201.1㎡,其中居民热用户3306户,商铺、酒店热用户116户,企事业单位热用户72户,政府机关热用户43户。
三、收费标准
1、按建筑面积,每供暖期由原供热价格标准19.8元/平方米上调至22.95元/平方米。按供暖天数225天计算,即由每天供热价格0.088元/平方米上调至0.102元/平方米。
2、集中供热二级管网维护改造费用执行1.00元/平方米,按照建筑面积计收。供热企业对此项收入实行单独核算、单独记账,专项用于“二级管网”的维护、养护。
3、对城镇低保家庭继续执行民政部门相关优惠政策。
4、供热起止时间为每年度9月25日至翌年的5月15日。
5、供热期间用户室内平均温度18℃±2℃(国家标准)。
6、供热管理单位应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将收费项目和标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7、调价执行时间: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伊发改价〔2007〕21号文件同时废止。
8、收费标准执行伊发改价〔2013〕12号,执行日期2013年12月25日。
新疆华通智诚流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伊吾分公司
2025年4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