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吾县交通运输局 |
农村客运补贴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一卡通发放的通知》新财规〔2023〕4号 新交运〔2024〕5号 |
自治区级 |
城市公交车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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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补贴:根据可用资金总额和全区客运车船客座位数、运营里程、总标台公里数等数据分别确定补贴标准。购置补贴:新能源农村客运车购置补贴,按照车辆座位数确定补贴标准,每座位补贴1000元,单车补贴上限2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车补贴标准减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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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客运经营者,通过补贴管理系统进行数据申报。各地交通运输部门通过“补贴管理系统”按月进行审核并逐级报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于每年11月底前提出年度资金分配方案,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各地州市。各级财政部门收到补贴资金后,会同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
每年一次 |
12月30日前 |
伊吾县交通运输局:
0902-6722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