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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教育局2026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2026-06-11 10:50     (点击: ) 来源:伊吾县教育局

为切实做好伊吾县2026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哈密市教育局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6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伊吾县2026中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国家法律,加强统筹管理,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积极化解入学高峰带来的供需矛盾,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二、报名对象

1.小学招生报名对象:年满6周岁以上(2020831日以前出生,含831日),具有伊吾县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伊吾县及以上相关招生政策,需在我入学的非本户籍适龄儿童;或符合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

2.初中招生报名对象:具有伊吾县户籍的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伊吾县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入学的非本户籍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教育优待政策的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县教育局批准。

4.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学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区划分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充分考虑行政区划、适龄人口分布、优质学校大体均衡、保障就近入学等因素,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如下。

伊吾县第一中学(小学部):①伊吾县城区自购房户居民子女;②伊吾镇、吐葫芦乡、苇子峡乡及下马崖乡户籍居民子女;③非第二类户籍的随迁子女、产业工人子女、淖毛湖农场居民子女;(注:苇子峡乡、下马崖乡户籍且在县城内无自购房、无租房户,可提供住宿)

伊吾县淖毛湖镇中学(小学部):淖毛湖镇淖毛湖农场辖区含有户籍居民子女、购房户居民子女、随迁子女、产业工人子女以下同)适龄儿童

伊吾县前山乡寄宿制学校:前山乡辖区适龄儿童;

伊吾县盐池镇寄宿制学校:盐池镇辖区适龄儿童;

伊吾县第一中学(初中部):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前山乡、盐池镇、苇子峡乡、下马崖乡户籍在县城内无自购房、无租房户可提供住宿)

伊吾县淖毛湖镇中学(初中部):①淖毛湖镇中学及淖毛湖农场学校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②淖毛湖镇、淖毛湖农场辖区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报名条件

第一类伊吾县自购房户

类型说明:法定监护人一方或双方在伊吾县持有房屋产权

报名必要材料:

1.户口簿(含首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2.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证明等)。

辅助材料:

1.若房产持有人与户口簿中监护人为不同主体,需提供结婚证;

2.若户籍信息无法明确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父(母)子(女)关系,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第二类伊吾县户籍户

类型说明:户口登记在伊吾县的户籍户。

报名必要材料:

1.户口簿(含首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2.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实际居住地社区证明)

辅助材料:

1.若房产持有人与户口簿中监护人为不同主体,需提供结婚证;

2.若户籍信息无法明确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父(母)子(女)关系,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第三类⠼/span>非伊吾县户籍

类型说明:非伊吾县户籍,法定监护人持有有效的伊吾县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报名必要材料:

1.户口簿(含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2.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实际居住地社区证明)

辅助材料:

1.若居住证持有人与户口簿中监护人为不同主体,需提供结婚证;

2.若户籍信息无法明确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父(母)子(女)关系,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工作要求

(一)严禁各类违规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面试、测评、接收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初、高中全面落实《哈密市2026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严格落实《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中小学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保底录取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

(二)严格规范特定类型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未经审核批准,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项目名义开展特殊招生。作为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学校之一的原伊吾县中心小学(现为伊吾县第一中学小学部)要严格控制在试点范围开展,严禁随意扩大实施范围及各种“搭便车”行为,参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青少年校园足球人才招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具体方案逐级审核备案,审核备案后方可开展招生。各校要严格按照划定区组织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控制班额。学校入学登记工作结束后,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编班各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应向家长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保障重点群体公平入学。各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简化入学流程,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县第一中学、淖毛湖镇中学要认真落实相关中考政策,原则上保障学生在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对确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产业工人子女,根据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其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排查机制,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有针对性地加强关心关爱。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有优待依据的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不得擅自扩大优待范围。

)加大招生宣传力度义务教育学校要早宣传、早部署、早安排,严格依照规定时间与程序,统一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工作,招生时间为2026810日至20日,确保招生流程统一、有序在招生工作开展前至招生工作结束期间,可通过现场设置咨询点、学校公开栏公示、网络平台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增进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认同。具体开学时间按照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加强督查检查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于71日前细化本校招生程序,形成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要向县教育局报备。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机制,畅通政策咨询与问题线索反映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于920日前将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县教育局。对于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县教育局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政策咨询申诉受理电话及地址伊吾县教育局0902-67215640902-6721661;伊吾县伊吾镇振兴西路胜利巷196伊吾县教育局204


伊吾县教育局

202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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