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简介
帮扶人口小额信贷是国家乡村振兴常态化特惠金融政策,面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续帮扶原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纯信用发放。政策门槛低、无担保、成本低、放款快,专项支持农户合规生产经营,有效解决农村产业融资难题,助力群众稳收增收、赋能乡村振兴。
二、政策要点
1.支持对象: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需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申请发放贷款)。
2.申请条件:申请人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真实的生产经营融资需求、有劳动生产技能和还款能力;贷款资金应用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的产业项目;申请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3.贷款用途:严格执行户借、户用、户还,仅限借款户家庭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严禁用于结婚、购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严禁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4.贷款额度:单户最高10万元,常规贴息上限5万元,扩大生产经营可足额申请10万元。
5.贷款期限:最长3年,合同期内贷款利率固定不变。
6.担保方式:免担保。
7.贴息标准
按照(新金监发〔2026〕2号)文件分级落实贴息政策:
(1)2026年2月26日前签订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合同,贷款利息由县级财政全额补贴;
(2)2026年2月26日后新签订贷款合同,由中央、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承担90%贴息,剩余10%贴息资金由县财政兜底承担。
8.续贷规则:符合条件可续贷、展期1次;还清贷款且仍符合政策条件,可多次申请。
9.贷款主责银行安排
严格执行“一乡镇、一主责银行”工作制度,以2026年4月28日(新金监发〔2026〕2号)文件印发时间为节点:
1.2026年4月28日前已提交的贷款申请,统一由农业银行伊吾县支行负责发放;
2.2026年4月28日后新增贷款申请,按属地划分:盐池镇、前山乡、山南开发区主责银行为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吾县支行;淖毛湖镇、苇子峡乡、下马崖乡、吐葫芦乡主责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吾县支行。
帮扶农户如对主责银行贷款审批、服务效率不满意的,可自主选择上述两家银行申请贷款。承贷银行、属地乡镇政府共同做好贷后管理工作。
三、办理流程
在全县帮扶人口纳入标准及认定名单正式核定前,所有新增帮扶小额信贷申请,暂沿用“三级联审”、“五人联查”原有工作机制。
1.农户申请:申请人向所在村委会提交贷款申请。
2.村级审核公示:村级核实资质与项目真实性,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报。
3.银行审批放款:承贷银行核查授信,简化流程、快速审批发放。
四、还款与信用提醒
1.还款方式:支持银行柜面还款、银行卡自动扣款。
2.政策说明:本贷款为正规银行信用贷款,并非无偿救济资金,需按期足额还款。
3.失信后果:逾期将录入个人征信,影响个人及家庭金融、民生权益;恶意逃废债务将依法追责。
4.资金监管:银行实行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咨询办理:符合条件的农户可前往村委会、农业农村局、农行及农商行咨询并提交申请。
伊吾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29日
伊吾县咨询电话
|
序号
|
单位
|
电话
|
|
1
|
伊吾县农业农村局
|
0902-7113534
|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吾支行
|
0902-2515140
|
|
3
|
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902-69701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