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下马崖乡党委、人民政府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伊吾县下马崖乡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业、林业、畜牧、草原、水利、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协助乡人民政府制定农业、林业、畜牧业等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集体经济,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小微企业协调与服务;负责乡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办理各项收支结算和对账、报账工作,履行统计职责。
(二)伊吾县下马崖乡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文化、宣传、科技、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党员远程教育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协助乡政府制定文化、宣传、科技、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党员远程教育等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伊吾县下马崖乡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要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交通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协助乡人民政府制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交通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乡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
(四)伊吾县下马崖乡综治和网格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建设、平安创建、网络安全、网格化管理、安全生产、统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宗教、应急管理、人民武装等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群众信访、矛盾纠纷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基层网格员队伍等;协助乡人民政府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建设、平安创建、网格化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伊吾县下马崖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民政、教育、公共卫生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医保、医疗救助、退役军人(双拥)、残疾人、老龄事业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协助乡人民政府制定上述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下马崖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乡党委的决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制定实施经济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引导、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农业水利交通和农村经营等相关管理、乡村振兴、统计、市场监督管理协助等工作。
(三)制定实施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民政、老龄、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相关管理,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四)负责辖区内村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水利等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与发展工作,监督、指导和服务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编制本乡财政预、决算计划。
(六)负责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七)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工作。
(九)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