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自然资源
关于新疆伊吾县淖毛湖镇浩源供水建筑用1号砂石矿等2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的公示
2025-09-10 11:15     (点击: ) 来源: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新疆伊吾县淖毛湖镇浩源供水建筑用1号砂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新疆伊吾县淖毛湖镇浩源供水建筑用2号砂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人:陶宗涛  联系电话:0902-6722682

附件:1、关于对《新疆伊吾县淖毛湖镇浩源供水建筑用1号砂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

      2、关于对《新疆伊吾县淖毛湖镇浩源供水建筑用2号砂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



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