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拟订公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伊吾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编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全县物流业、邮政、地方铁路、民航发展规划并做好协调服务。
(三)承担权限范围内的公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公路运输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县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拟订全县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管理。
(五)承担权限范围内的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权限范围内的公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权限范围内的公路重点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工作,指导权限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行政区内农村公路数据库更新、电子地图和路网改造工程报表的审核。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负责伊吾县行政区内农村公路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负责审核上报县级农村公路规划和建设计划;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批。依法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农村公路路政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内农村公路建设施工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
(七)指导全县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干线路网和道路运输行业的运行监测以及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交通运输有关信息。按规定协助做好国家、自治区、伊吾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承担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落实的监督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开展行业相关统计工作。贯彻国家、自治区、哈密市有关技术标准,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化协调工作。
(九)负责全县交通运输执法相关工作;承担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统筹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处罚。
(十)推进依法行政,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农村公路路政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法治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监督工作;负责县本级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县本级货运车辆超限治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哈密市道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和运营规范要求,承担伊吾县道路交通运输综合管理及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运输服务质量、举报投诉案件及违法违规、非法经营行为的查处,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经营秩序;承担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负责城乡公共交通和出租车行业管理。负责依法监管伊吾县寄递行业市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三)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培育、管理道路运输和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公路养护市场。负责县域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