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公民、驻伊产业园区各类企业:
为规范伊吾县淖毛湖产业园区生活基地新建公租房租金标准,结合新竣工的公租房的面积大小、室内配套以及主要保障范围和对象,参照伊吾县城镇既有公租房租金标准,拟定了关于调整淖毛湖产业园区生活基地新建公租房租金收取标准如下:
拟定执行9-10元/月·㎡的租金收取标准。
即:60㎡以上的住房(公租房)拟执行10元/月·㎡的租金收取标准;60㎡以下的住房(公租房)拟执行9元/月·㎡的租金收取标准。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0月15日19:30分前,以书面或邮箱形式反馈至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箱号:1448451920@qq.com;传真:0902-6722210;
联系人:陈兴平,联系电话:18099026313。
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