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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民政局工作职能
2025-01-15 10:48     (点击: ) 来源:伊吾县民政局

伊吾县民政局是伊吾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哈密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承担民政领域规范性文件等起草工作并组织实施。

2.拟订伊吾县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伊吾县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措施、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乡(镇)、开发区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伊吾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和标准;组织研究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组织、指导乡(镇)、开发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开发区开展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

5.拟订伊吾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6.拟订伊吾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7.拟订伊吾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支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民政职责范围内的精神卫生工作。

8.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伊吾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拟订伊吾县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伊吾县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和具体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伊吾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工作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定伊吾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和监管慈善行为,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伊吾县民政局

202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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