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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5年)
2026-01-15 09:50     (点击: ) 来源:伊吾县民政局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规定,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我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明确各业务股室结合自身职能,负责本领域信息的梳理与报送工作,形成了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各类业务与数据能够按时报送,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与时效性。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落实主动公开。围绕群众关心的民政业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机构概括、主要职责及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全年办理的各项非涉密工作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规范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安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起草文稿、三审三校流程、上传政府网”流程,重点做好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和文字校对,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全年也未发生信息泄露及严重表述错误等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38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38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政务公开相关政策学习不够深入,个别科室和人员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时效性仍有待加强。下一步,将加强学习培训,通过集中学习等方式提升对政务公开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继续完善和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伊吾县民政局

202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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