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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5年信息公开指南
2025-01-16 18:15     (点击: ) 来源:伊吾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为便利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伊吾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伊吾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下简称本部门)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本部门机构概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

2.本部门工作职能;

3.本部门机构领导、职责分工;

4.本部门内设机构。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部门主要采取在伊吾政府网上公开的方式。

伊吾县政府网址:www.xjyiwu.gov.cn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部门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四、工作机构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伊吾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办公地址:伊吾县喀尔里克路677号伊吾县小微企业创新示范基地,联系电话(传真)0902-7170133,邮政编码839000。工作时间:夏季(51日至930日)093013301600——2000;冬季(101日至次年430日)0930133015301930

五、获取方式

凡属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登录伊吾政府网查阅。

六、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投诉。投诉电话0902-7170133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本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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