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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
2025-11-07 12:42     (点击: ) 来源: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及效能建设和教育培训;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机关退(离)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安全、保密、信访、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部门预决算、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

国民经济综合和发展规划室:

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县经济、资源安全、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相关政策建议;办理建议提案;提出县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县发展规划;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规划、空间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提出县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县经济运行态势及价格波动,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协调区域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统筹县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并协调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承担降低企业成本工作。

推进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协调机关“放管服”改革及政务服务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竞争力。

协调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资金融通领域、贸易畅通和设施联通领域、政策沟通和人文交流领域相关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政策建议。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会同相关部门起草国防动员行动方案,监督指导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县国防动员组织指挥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国防动员信息化智能建设;组织国防动员潜力资源调查统计,监督指导新域新质专业保障力量建设,监督指导战略物资储备、战时转(扩)产、相关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国防要求等任务落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工作,落实军事机关提出的军事设施保护需求,协调解决军事设施保护中的问题。协调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团场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和督导评估室:

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政策建议;申报和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承担安排县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承担审批权限内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预算内投资、县本级预算内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县招投标工作;指导县重大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规划、政策、工程与评估督导工作;承担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年度评价有关工作。

监测分析区域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措施;承担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流通政策;编制重要商品流通计划;协调实施流通设施建设和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相关问题。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统筹县通用航空发展规划与国家、自治区、市、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及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项目规划有关工作;承担外债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有关工作;统筹协调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协调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分析县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本县企业债券初审和监管工作;贯彻推进县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与制度建设。统筹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家、自治区、市、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交通运输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推进民航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民航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按权限指导管理民航运营。

提出农村经济、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农业(畜牧)、水利、林业、草原、气象、生态等有关基础设施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归口重大项目布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配合开展易地搬迁安置点帮扶工作;做好以工代赈相关工作;推进实施西部开发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协调实施相关产业重大工程;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投资项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区域规划和政策;协调国土开发整治、土地利用和保护政策;协调衔接区域间的横向经济协作。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落实哈密市下达的能源消费控制目标;按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承担能源综合业务工作;组织协调能源管理工作的日常运转;贯彻落实自治区能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提出县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县能源重大项目及创新项目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伊吾县电力、电网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筹开展电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衔接电力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协调推进新型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电力新兴领域发展等工作。协调落实哈密市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政策;统筹协调清洁能源取暖、农村电网建设等工作。组织执行电力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协调推进“疆电外送”“电力援疆”等工作。承担县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统筹做好电力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煤炭工业发展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实施县煤炭、煤层气的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组织审核上报煤炭资源开发矿区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县煤炭产业结构调整、产能公告登记等有关工作;协调开展煤层气开发、煤炭淘汰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协调落实哈密市能源科技创新、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等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县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开展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能源行业标准实施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能源相关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拟订实施县石油(包括油砂、页岩油等非常规石油)、天然气(包括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及炼油、管道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县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及储备、管道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组织监测和评估伊吾县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伊吾县人口发展战略,拟定伊吾县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协调推进援疆项目,跟踪掌握援疆项目投资完成情况;配合做好援疆绩效综合考核评价相关基础工作。

粮食物资储备和价格管理室:

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相关政策;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行业发展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指导粮食产业化相关工作,会同研究提出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建议;承担粮油加工行业管理及全社会粮油加工业的相关统计;协调粮食和物资等收储信贷资金政策措施,开展行业财务指导。承担所属粮油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粮食流通和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有关标准、仓储安全有关技术规范;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对军粮供应网点财务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承担中央、自治区、市级和本级生活类救灾物资统计、储备和日常管理;研究提出粮油、棉花、食糖、食盐及救灾物资的储备、轮换建议和投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地方储备粮油行政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组织县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执行市成本调查和监审制度、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协调推进县农产品和水资源价格改革工作;组织拟定县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水资源价格政策;制定、调整县管理的水资源价格;开展价格认定和价格综合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市关于能源价格的方针政策和调价方案,按权限对能源价格进行管理。提出交通运输、旅游、房地产、城市供热、停车服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等领域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相关价格政策和措施;规范实行市场调节的服务价格行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负责价格收费管理工作,制定自治区、哈密市授权和权限内的公益性服务收费、部分公用事业价格和相关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及政策;负责实施价格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办法;负责收费清理、整顿、减负等工作。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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