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委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扣主基调、主战略,以重点项目建设为依托着力在“六稳六保”上下功夫,锐意进取、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今年以来,我们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全面落实《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按照党组织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党组织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5+X”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推进各项党建工作。尤其是把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放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使全委干部职工做到一切工作都服从服务于“1+3”总体工作部署,确保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党员队伍带头作用,党员干部积极申请到村(社区)志愿服务,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党员干部在党组的领导下,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疫情期间做好生活物资统计和储备工作,保证了疫情期间全县粮油、蔬菜等生活物资的充足。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本部门负责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本委负责的重点项目共15项,均已开工建设。具体进展情况如下:全过程代建重点项目15项,已完工8项,累计完成投资7600万元。
(二)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及项目储备工作
1、《伊吾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已委托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院编制,规划初稿已征求全县各部门意见建议并反馈至编制单位,现已完成。
2、《“十四五”援疆总体规划》,由市援疆办负责编制,县级负责援疆项目库编制。现已初步梳理出援疆项目27项,总投资3.4亿元,申请援疆资金2.58亿元。
3、项目储备工作:一是储备2021年债券资金项目11项,总投资17.3亿元,其中申请债券资金11.8亿元,均已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并报自治区。二是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59项,总投资11.3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7.77亿元。三是梳理出“十四五”规划项目220项,总投资1803亿元。
(三)加强项目监管服务工作
一是管好项目审批。对本级政府投资的项目,运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营造便利快捷的政务环境。同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把项目审批关,坚决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从源头上杜绝新增政府债务。二是强化督导协调工作。着力抓好行业主管部门前期工作推进责任、项目法人单位主体责任、项目直接管理单位日常监管责任“三个责任”落实,围绕项目建设各环节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积极主动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力促项目有序推进。三是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全力推进复工复产。面对今年的两次疫情,我们在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容缺承诺、先建后验、网上办理”措施,加快推进项目招投标工作,确保68个重点项目100%复工复产,并尽最大努力提供保障服务,利用通行车辆为项目单位提供各项点对点服务,确保疫情期间项目不停工,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带动作用。四是抓好项目争取。共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债券资金14个,各类资金累计到位4.81亿元,创历年新高,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撑。五是为高质量发展打牢项目支撑。牵头督导《伊吾县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工作方案》、《伊吾县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能源资源工作专班工作方案》的落实,加快推进“十四五”期间规划的涵盖各领域总投资1200亿元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构建一矿区、两园区发展格局,以项目引领发展、支撑发展、保障发展扎实推进,为打造新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提供项目支撑。
(四)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持续推进
制定了《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充分发挥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专项组牵头部门,积极督导、协调各成员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 13项改革任务均顺利完成。
(五)扎实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工作
一是以保障物资供应为重点,全面抓好面粉、大米、清油、蔬菜以及牛羊肉、猪等活畜储备,每周统计生活物资需求,及时通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确保疫情期间物资供应充足。二是认真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收购条例》,全面提升政策性粮食储存管理水平,确保国家粮食数量和质量安全。三是根据县委、县政府“保供应、稳物价、惠民生”的总体安排部署,春节前投放平价猪肉2760公斤,发放补贴资金共13800元。
(六)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发改委监管煤矿企业2家,定期深入新疆广汇矿业有限公司白石湖露天煤矿、新疆疆纳矿业有限公司兴盛露天煤矿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落实各项专项行动和整治工作,排查出隐患项,已完成整改项。同时我委深入中电工程塔式熔盐光热电厂、华电淖毛湖风电场、哈密润达嘉能电厂等发电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中电工程塔式熔盐光热电场排查出问题隐患条,华电淖毛湖风电场排查出问题隐患条,哈密润达嘉能电厂排查出问题隐患条。针对查出的问题隐患,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完毕,上述企业整改工作已按要求落实,整改完成率100%。截至目前,职责范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七)加强监管监测保持价格稳定
一是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对我县农村供水工程水价进行成本监审,监审报告和定价意见已提交县政府审批;二是落实国家、自治区、哈密市及伊吾县出台的支持性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已累计享受阶段性减免5%优惠电价政策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380户(用电户3022个),优惠电费金额100余万元;累计享受水价优惠政策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399家,累计降价金额6500元。三是对粮、油、肉、禽、蛋、菜以及景点门票、餐饮、住宿等领域市场价格和物资供应情况进行监测,有效规范了市场主体收费行为。四是完成39个收费单位的年审工作,年审率100%,规范收费行为,确保我县公用事业价格的平稳和收费行为规范。五是与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对我县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棉农2019年棉花目标价格补贴全部兑付(共13.53万元)。六是根据市委、市政府“保供应、稳物价、惠民生”的总体安排部署,春节前投放平价猪肉2760公斤,发放补贴资金每公斤5元、共13800元。七是涉案物品估价开展有序,共受理各类涉案物品估价案件10起,金额54605元,为公检法司各部门提供价格依据。
(八)着力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对现有煤化工产业优化升级和环保治理力度,投入资金3.3亿元,实施煤制甲醇净化装置VOCs尾气热能综合利用等煤化工技改项目14个,开工建设智慧矿山、智慧能源数字控制中心等项目,不断提高能源产业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水平。二是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实施托勒库勒湖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淖毛湖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建工程等项工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三是持续推进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节能降碳工作,实施供热管网改造等项目,并在货物运输、班线客运、城市客运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燃料,对公共办公区域进行节能改造,推动城镇化低碳发展。
三、2021年工作计划
重点是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主动靠前督导,全力推进哈密广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40万吨乙二醇建设项目、新疆宣东能源有限公司1000万吨/年煤炭分质综合利用项目、伊吾疆纳新材料有限公司550万吨/年低阶煤分级分质清洁高效深加工综合利用产业一体化项目等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完成投资40亿元,为固定资产投资提供坚实支撑;紧盯重点政府性投资项目,按照“正排工序、倒排工期”的要求,坚持“时间倒排、责任倒查”,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招投标,达到待建状态,确保项目建设全面展开。
(二)全力抓好项目规划及储备。以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根本指针,围绕建设现代能源与化工产业示范区、“两新一重”、援疆项目“七大领域”、围绕债券资金11大领域,积极谋划“十四五”项目,储备一批具有引领性、全局局、战略性的高质量重大工程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形成“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良性循环,确保重点项目梯次跟进。
(三)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哈密市和本县出台的“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实行“一企一策”、“一业一策”,逐项抓好具体措施的执行落实,把“六稳、六保”工作落到实处,化解不利因素,确保国民经济平稳运行。
(四)全面推进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协调国家、自治区层面增加淖毛湖矿区的煤炭核定产能,加快推进淖毛湖矿区总体规划及环评修编工作,从源头着手提升煤矿核定产能,满足下游煤化工产业原料需求。加大与市疆电外送、“十四五”煤化工、煤炭等规划的对接力度,全力争取能源产业、重大项目纳入自治区、国家“十四五”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为项目建设提供规划支撑。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