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伊吾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伊吾县发改委编制《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主动公开。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伊吾政府网站查阅。
本单位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信息的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不予公开的内容
1.国家秘密类(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
3.“三安全一稳定”类(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
4.第三方合法权益保护类(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行政机关予以公开);
5.内部事务信息(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6.过程性信息(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二、依申请公开
(一)依申请公开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或咨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当面申请、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为提高处理申请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具体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持有效证件,到本单位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伊吾县政府网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电子版《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申请)。
本单位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依申请信息处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首先核对申请人的身份,然后对申请的内容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内容不明确的要告知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本机关的信息,告知申请人理由,能确定公开该信息的行政机关应告知公开机关名称、联系方式;申请的信息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不予提供。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其他部门(单位)有偿提供的,或者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均依照国家标准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申请表》中注明。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伊吾县政府网网上公开和本单位办公场所公开两种方式。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电子显示屏、新闻发布会和公告栏等方式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伊吾县政府网址为:http://www.xjyiwu.gov.cn/。
办公地址:哈密市伊吾县伊吾镇振兴路300号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楼。
联系电话:0902-6721394,传真:0902-6721394。
四、公开时限
各类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获取方式
凡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登录伊吾县政府网信息公开中公开部门目录下查阅(http://www.xjyiwu.gov.cn/zfxxgk/zfxxgk/gly.htm);
2.到本单位办公室查阅。
六、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伊吾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哈密市伊吾县伊吾镇振兴路300号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楼,联系电话(传真):0902-6721394,通信地址同办公地址,邮政编码839000。工作时间:09:30-13:30、16:00-20:00(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09:30-13:30,15:30-19:30(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七、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