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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2025-01-21 18:09     (点击: ) 来源:伊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负责草拟、审核(签)、翻译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记录和纪要整理等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和车辆保障工作。承担中央单位、国家部委和省区市、其他地州市领导重要企业负责人来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调研、汇报材料和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日常文电收发分阅保密处理工作。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和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策。

(四)负责收集整理编发上报全县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资料指导协调全政府系统信息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工作,收集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负责承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要会议决策事项以及领导重要批示、指示事项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落实,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落实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长信箱等来电来信来访工作;督促检查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

(七)负责协调推进伊吾县“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各项经费预算、收支管理,对所属单位的财务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县政府办办公用品的购买、保管、发放等工作。

(九)负责监督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指导本级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和后勤服务单位的业务工作,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十)负责贯彻执行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物管理、具体管理,接受县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县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统一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公车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受理有关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

(十一)负责县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关节约能源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乡(镇)、开发区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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