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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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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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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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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检查方案(依据、对象、时间、内容),报局负责人批准;
提前送达《检查通知书》,明示检查事由,法律依据及配合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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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案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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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巡查、举报的投诉、上级交办、部门移送、数据异常核查;
填写《立案审批表》,局负责人批准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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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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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示执法证,说明事由,查阅记录,实地核查询问,全程录音录像;
收集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制作笔录,当事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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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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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终结,撰写《监督检查报告》(依据、事实、证据、建议);
审查合法性、事实证据、程序裁量适当性,重大案件集体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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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处罚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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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违法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等);
听取陈述申辩,复核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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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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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批准或集体讨论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严格按违法程度(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确定处罚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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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决定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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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送达处罚决定书,并留存送达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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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执行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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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上缴国库,逾期每日加处3‰罚款;
拒不执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责令限期改正,核查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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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结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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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结案审批表》,负责人批准结案;
一案一档,文书、证据、音像、审核材料等完整归档,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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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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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整改情况20个工作日内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涉嫌严重失信的,按规定公示并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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