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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政处罚公示
2026-03-04 18:43     (点击: ) 来源:伊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被处罚单位(人)名称 行政处罚案由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日期 行政处罚处理情况 作出行政处罚单位名称 执法人员
1 伊卫医罚〔2025〕5号 阿不都瓦依提·托乎逊 未经亲自诊断开具处方笺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2025.12.31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3000元(贰万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相关违法所得在黄艳非医师行医案(伊卫医罚〔2025〕4号)案件中进行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没收 伊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阿依古丽·帕孜/马丽亚木·阿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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