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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委宣传部 |
权限内设立单位内部印刷厂(所)的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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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
证明类 |
【法规】《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5号公布,2017年3月1日国务院第二次修订)
第九条:企业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五)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
与审批部门无行政隶属关系的中介机构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申请人可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出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