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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公示(伊自然资字〔2025〕382号、伊自然资字〔2025〕383号)
2025-09-10 11:57     (点击: ) 来源: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下临时用地已经伊吾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临时用地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序号 用地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批准面积   (平方米) 用途 批准时间 使用期限
1 伊吾县交通运输局 S236线淖毛湖至伊吾(苇子峡至G335段)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伊吾县苇子峡乡境内 195567.51 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材料堆场、制梁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厂、施工便道 2025年9月4日 2025年9月4日至2027年9月3日
2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 哈密胜利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伊吾县吐葫芦乡境内 3564.55 生活用房、材料堆场、施工便道 2025年9月4日 2025年9月4日至2027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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