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补助措施
对入驻伊吾县各类企业(含外包企业)组织产业工人在县域内承检机构开展健康体检,补助标准参照全民健康体检费用标准(280元)执行,每人每年补助1次。
补助范围:县域内正常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正常生产经营、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各类企业(含外包企业)的在职产业工人。
二、教育优惠措施
产业工人子女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教育待遇。学前教育:享受免保教费、读本费,补助伙食费和取暖费。义务教育:在校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资助。高中阶段:需在八年级前落实合法住所并完成户籍落户。2025年及之后5年秋季学期在伊吾县高中入学的新生,在参加普通高考时,符合“三统一”条件,可享受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增加5分投档。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伊吾县户籍在疆内、外中等职业全日制学校注册学籍的所有学生,可享受每生每年1500元地方补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高等教育阶段:哈密户籍(不含兵团)被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补助范围:县域内符合条件的产业工人子女。
三、住房购买优惠措施
在伊吾县购买商品住房不受户籍和地域限制。连续三年被企业评选为优秀或先进产业工人,奖补3万元;对荣获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分别再奖补5万元、10万元、15万元。对缴纳公积金并符合贷款相关政策的,贷款给予利息30%的补贴。
补助范围:县域内正常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正常生产经营、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各类企业(含外包企业)的在职产业工人。
四、交通补助措施
可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往返交通补助,以火车硬座票价予以报销,每年每位产业工人可享受工作地至居住地之间往返单程首站火车硬座票价100%补助。
补助范围:县域内正常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正常生产经营、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且两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各类企业(含外包企业)的在职产业工人。
五、危险化学品企业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评选表彰奖励措施
在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评选出安全生产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优秀班组给予10000元奖励,优秀班组长给予5000元奖励。
补助范围: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从事生产作业的一线班组和班组长。
六、随迁家属创业补助措施
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在伊初始创业,在享受1万元/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5000元/人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创业意愿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向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补助范围:县域内符合条件的产业工人家属。
七、学历提升激励补助措施
对报名参加大专及以上学历继续教育,完成入读缴费的产业工人给予全国总工会“求学圆梦行动”专项补贴,补助标准1000元/人。对取得大专学历毕业证且与企业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产业工人由县财政再补助1000元/人;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且与企业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产业工人由县财政再补助2000元/人。
补助范围:县域内符合条件的产业工人。
八、精神文化服务提升补助措施
对当年打造的“职工之家”“职工书屋”和“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企业,符合县级标准的,由县总工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5万元补助资金。
补助范围:县域内正常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正常生产经营、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各类企业(含外包企业)。
九、工匠培养补助措施
遴选支持一批高技能人才、一线优秀技能人才,每人每年最高可享受20万元经费资助,可连续支持3年。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金满36个月,在取得证书1年内可按照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一次性补贴。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及评聘为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的人员,给予每人4000元、5000元、6000元、8000元一次性补贴。
补助范围:县域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和产业工人。
十、技能提升补助措施
对申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企业,县总工会给予不超过竞赛经费支出总额的30%补助。奖励标准一般为每人不超过1000元,奖励范围不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
补助范围:县域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和产业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