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伊吾县收到中央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07万元,自治区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92万元,按照伊吾县下列文件的批复内容:
1.《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伊党农领字〔2024〕15号2607万元。
2.《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伊党农领字〔2024〕14号792万元。
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07万元。
2.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92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规定和市级《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哈市财扶〔2024〕7号)、市级《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预算的通知》(哈市财振〔2024〕1号)等文件的要求,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关于更多依靠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衔接资金用于相关任务方向的资金要继续优先支持产业发展。
二是按照“两上两下”工作程序,根据乡(镇)人民政府所上报的项目计划,通过组织行业部门评估审查,确定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方向的年度项目计划,确保项目能够有效落地、安排精准。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5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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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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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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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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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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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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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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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吾县驼奶加工厂扩产提升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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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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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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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山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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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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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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淖毛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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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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淖毛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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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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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吾县山南开发区井式滴灌节水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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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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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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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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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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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吾县盐池镇骆驼养殖示范园配套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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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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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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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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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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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吾县低氟边销茶购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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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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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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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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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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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开发区二村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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淖毛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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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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淖毛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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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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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吾县吐葫芦乡文旅融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宜居宜业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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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葫芦乡甘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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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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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葫芦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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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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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吾县乡村建设管护员岗位补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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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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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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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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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四、监督电话
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公室:6720732
财政局:6720161
监督举报电话:6728911
伊吾县乡村振兴局 伊吾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