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以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民生关注和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卫生健康领域违法案件。现将部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典型案例一:伊吾县某酒店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仍从事客房保洁工作
2024年1月4日,伊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人员对伊吾县某酒店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大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公示牌”悬挂的姓名为薄某某的1名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发证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有效期一年),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已过有效期仍从事客房保洁工作。该酒店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酒店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并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伊吾县某洗浴店重复使用一次性客用物品
2024年9月10日,伊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人员对伊吾县某洗浴店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洗浴店一楼吧台、二楼休息室有重复使用的浴衣。该洗浴店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酒店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并作出行政处罚。
在上述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按照教育与处罚并重的原则,及时向场所负责人开展释法教育,督促其整改到位,进一步增强了公共场所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法治意识,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