淖毛湖镇党委、人民政府设下列党政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文秘、档案、保密、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制定淖毛湖镇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淖毛湖镇机关效能建设及绩效考核;负责机关、派驻机构、事业机构的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建、组织、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人事、老干部等工作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牵头落实党的社会工作,负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两企三新”党建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负责人大、党史文献和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日常工作;负责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村(社区)考核等。
(三)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农业、林业、畜牧、草原、水利、财政、土地、生态环境、交通、统计、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村镇规划建设、一二三产业的规划、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拟订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经济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镇发展、加快推进城镇一体化和乡村振兴工作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战、民族宗教、信访、司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医疗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拟订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淖毛湖镇人武部工作,配备专兼职力量从事基层武装工作。
(五)综合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的运行管理制度,包括日常工作制度、包片负责制度、巡查上报制度、执法处置制度、执法协调制度等;负责联系协调相关行政部门派驻淖毛湖镇执法人员以及淖毛湖镇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淖毛湖镇党委、人民政府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伊吾县淖毛湖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业、林业、畜牧、草原、水利、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协助乡或镇人民政府制定农业、林业、畜牧业等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集体经济,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小微企业协调与服务;负责淖毛湖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办理各项收支结算和对账、报账工作,履行统计职责。
(二)伊吾县淖毛湖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文化、宣传、科技、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党员远程教育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协助乡政府制定文化、宣传、科技、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党员远程教育等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伊吾县淖毛湖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要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交通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协助乡或镇人民政府制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交通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淖毛湖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
(四)伊吾县淖毛湖镇综治和网格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建设、平安创建、网络安全、网格化管理、安全生产、统战、应急管理、人民武装等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群众信访、矛盾纠纷调解、普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基层网格员队伍等;协助乡或镇人民政府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建设、平安创建、网格化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党的社会工作。
(五)伊吾县淖毛湖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民政、教育、公共卫生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医保、医疗救助、退役军人(双拥)、残疾人、老龄事业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协助乡或镇人民政府制定上述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淖毛湖镇党委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辖区统一战线、宣传思想;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负责党的社会工作在基层落实落地。
(三)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四)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五)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七)领导本乡镇的基层政权和基层治理建设,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民生保障、民族宗教、信访维稳、保密、网络安全等工作。
(八)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淖毛湖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乡镇党委的决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制定实施经济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引导、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农业水利交通和农村经营等相关管理、乡村振兴、统计、市场监督管理协助等工作。
(三)制定实施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民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相关管理,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四)负责辖区内村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水利等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与发展工作,监督、指导和服务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编制本乡镇财政预、决算计划。
(六)负责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七)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工作。
(九)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