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局党组、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政务公开、信息、机要、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审计、固定资产管理、接待、档案、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后勤、督查、保密、应急管理、安全保卫、综合治理、信访、宣传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纠风、治理公路“三乱”、信访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行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负责管理本部门预算资金、专项资金;负责专项建设资金、养护资金、客运站点建设资金和城市客运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公路办。组织拟订全县公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负责权限内公路工程设计审核工作,负责权限内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期评价工作;指导县域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监督检查及其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工程(农村公路)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交通运输建设行业指导、工程质量、市场管理、信用管理工作,指导维护公路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承担管辖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管辖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外业验收、设计评审、批复、施工许可、变更审核、上报审批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管辖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竣(交)工验收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县农村公路及所辖范围内农村客运站的建设(指导)工作。负责辖区内地方承建的农村公路、专用公路的运营管理、监督;负责所辖范围内公路、桥梁养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县农村公路养护、经费补助、以奖代补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的路面大中修、水毁预防及修复、公路安全保障、危险路段改善、危桥加固改造等养护专项工程项目;负责“四好农村路”的创建申报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农村公路路况普查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统计工作;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农村公路路政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监督管理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协助路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各种道路违法案件,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附属设施,承担县治理车辆超载超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路产路权的调查摸底工作。
负责县农村公路数据库更新、电子地图和路网改造工程报表的审核;负责拟定全县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安全运输办。参与编制道路运输发展规划,承担城市公共客运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公共客运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引导城市公共客运和道路交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培训。负责县域内交通物流的政策研究,参与拟定物流发展等经济战略与规划对县域范围内快递、物流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公路运输枢纽场站建设;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组织工作,制订应急保障预案并监督实行,指引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安全管理人员宣教培训工作,负责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有关安全生产检查,依法组织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监督指导公路建设施工、道路运输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认定工作;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维护道路运输行业平等、公正、信用、有序竞争秩序。负责县际、县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客运经营、旅客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经营性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工作;负责公司或个人燃油补助发放等。
(四)执法办公室。承担管辖范围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实施检查,负责辖区内公路路政执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治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县辖区内违反公路路政执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违章的案件查处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侵占和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负责路产路权的监督保护工作;负责影响、破坏路域环境行为的执法检查;负责县乡公路的保畅工作;负责路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办理;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应对行业内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不稳定事件的交通执法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城市客运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县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车客运、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汽车驾驶员培训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道路运输违规经营行为的执法检查,维护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负责“打非治违”整治工作,打击辖区内道路非法营运行为(包括“黑的”“黑出租”“黑面包”等);负责受理、查处公路运政投诉的违法案件,负责路政案卷的完善、归档工作。
负责推进交通运输系统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许可审批(含交通工程施工许可)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法治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培训、考试考核、资格认证工作;负责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应急客货的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