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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伊吾县分局工作报告
2025-03-08 18:56     (点击: ) 来源: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伊吾县分局

2024年以来,在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伊吾县分局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及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伊吾。结合实际,现将2024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推进党的全面领导

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党的领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等,抓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2024年召开党组会议9次,基层减负相关会议3次,均向第五纪检组报备,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是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根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分局分党组认真谋划,安排专人负责,专题研究制定本单位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计划,并按时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目前,中心组(含周例会)学习21次,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50次,开展主题党日12次。

三是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按照县委、县纪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6,积极向服务对象及人民群众征集生态部门党员领导干部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单位向伊吾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件,未接到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存在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线索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始终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铸牢干部职工反腐防变意识,发挥党组监督作用,运用“第一种意识形态”及时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进行纠正,时刻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2024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5人(其中2人受到市局党组提醒谈话),开展党风廉政学习15次,廉政谈话48人次。

五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五个认同”,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深入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推进平安建设工作任务,坚持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行动,认真抓好微信、微博、电子屏等阵地的建设管理,常态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压实压紧保密责任,做好保密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取得成效

(一)约束性指标和重点任务有序完成

2024年1月1日至1231日,伊吾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3天,优良天数358天,优良率98.6%,其中优171天,占比47.1%;良好187天,占比51.5%;轻度污染1天,占比0.3%,中度污染1天,占比0.3%,严重污染3天,占比0.8%,无重度污染天气达到自治区对地州“约束性指标88.2%”要求(市级未对区县级制定约束性指标)。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6微克/立方米,低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5微克/立方米”目标任务。2024年县域范围内9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伊吾河北大桥国控断面、泉脑村区控断面等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2)的Ⅱ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未受到污染,辐射环境安全,声环境值达标率为100%。

(二)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等专项攻坚战

一是推动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完成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VOCs组分监测站建设、联网和运行。统筹推动202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减排工作,督促园区重点排污单位实施技改项目,目前减排项目均在施工建设。敦促园区重点排污单位开展(LDAR)泄漏监测与修复工作,12家企业累计检测点位115875个,其中泄漏点99个,修复点位97个,核定减排量1352.787kg

二是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工作。制定了《伊吾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巡查制度(试行)》,2024年1月、4月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伊吾县分局先后2次对县域内现有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确保县域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持续开展水体隐患排查整治。对辖区开展黑臭水体隐患排查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暂未发现县域存在黑臭水体,暂未发现县域存在入河排污口。

三是制定了《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伊吾县分局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暨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时组织对县域涉危企业开展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考核,对发现的问题以清单形式反馈企业,督促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加大涉重金属企业监管。对涉重企业开展排查检查,通过实地勘察、调阅资料,掌握企业生产状况、涉重类型及排污情况,通过排查未发现有非法排放重金属的问题线索。依托生态监测,对县域农田地块开展抽查监测,防止涉重金属流入食物链,确保县域基本农田土壤安全。

(三)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办理

依托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管理、合法生产、守法经营,按照哈密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累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6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共发现环境违法行为14起,立案查处145起免予行政处罚),共计罚款380.35万元。

持续加强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的核查工作,针对群众信访举报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对核查属实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治,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2024年以来,收到12345便民热线信访举报23件,已办结,转县住建局办理1件,转兵团十三师新星市办理2件;收到12369环保信访举报5件,已办结。未发生环境领域群访、越级上访事件。

三、存在的问题

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伊吾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分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需进一步压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谨防“灰犀牛”、“黑天鹅”等事件发生;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有待提升,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实践演练,培养“能打仗、打胜仗”的环保铁军;联动机制运行不畅,工作合力需进一步形成,强化“兵地融合”一盘棋监管,做到“联防联控”协同治理

下一步,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伊吾县分局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各项部署上来,统一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哈密市委市政府、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各项工作要求上来,在伊吾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对标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总体安排部署,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强化园区大气、水综合治理,不断推动伊吾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发展,为哈密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率先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分局力量。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伊吾县分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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