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现将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工作情况
(一)持续强化党建引领,以高质量党建保障高质量发展、夯实高水平安全。
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共有党员24人,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人。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支部学习、党员集中学习的“第一议题”。截至目前,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交流研讨12场次、“读书班”开展学习2次、集中学习47场次、支部书记讲党课4场次。2025年至今开展警示教育115场次,召开党风廉政大会2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专题会议4次,开展红色教育、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2次、清明节在烈士陵园扫墓等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意识形态风险的排查与防控。
(二)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1.持续开展草原监测工作。一是植被生长监测方面,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返青监测12次、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10次,枯黄监测6次。二是开展《伊吾县草畜平衡监测与评估项目》,制定监测方案,确定监测地点116个,已完成实地监测工作,正在分析数据并撰写报告。三是病虫灾害监测与治理方面,全域内常态化开展草原有害生物监测工作,监测面积500万亩,防治鼠害面积1.65万亩。制定《伊吾县林业草原突发性重大有害生物应急防治及林草领域外来物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完成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总资金达35万元,同时申请县财政资金105万元,采用“拖拉机+无人机+直升机”的立体作业模式、“天敌防治+药物控制”和“生物+化学”的防治方式于前山乡累计治理蝗虫面积37万亩。
2.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我局积极推进前山乡草原生态恢复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471.56万元,建设规模为1050亩,主要包括播撒草种,修缮输水管道3109米及配套灌溉设施地面支管与滴灌毛管铺设,围栏建设3377米等内容,项目施工已完成,待今年验收后进行后期的监测与管护。二是推进《伊吾县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初稿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已向各单位征求意见1次。
3.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实。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我局组织召开了县级林长制会议。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县级林长2名,县级副林长9名,乡级林长15名,副林长37名,村级设置林长26名,副林长27名,管护员92名)。截至目前,县级林长巡林巡查22人次,巡查中发现15个问题,已解决15个问题,乡镇级林长(含副林长)己经开展巡查208人次,巡查中发现169个问题,已解决169个问题,村级林长(含副林长)已经开展巡查583人次,巡查中发现470个问题,已解决470个问题。
(三)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1.完善法治机关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和安排,完善健全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法治机关建设方案,通过会议安排部署、乡镇对接梳理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责清单事项清单,完成职责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工作流程图汇编,理顺工作逻辑,明确职责职权。
2.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对各乡镇国有、集体农用地(林、草地)排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详细调查、摸清底数,县林草局技术人员正在同步对各乡镇提交的核实数据进行比对。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共摸排梳理非法使用草原案件3起、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1个,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个。二是中央环保督察已通过自治区级验收销号会议和市级验收工作。自治区环保督察我局已对5家违法占用草原的单位和个人完成查处,5家企业和个人已全部完成整改,2025年7月1日完成县级销号验收,并于2025年12月底通过哈密市林业和草原局验收。三是为保障林草资源合理利用,开展项目事中、事后行政检查工作,已检查30次。四是加大对林草地占用案件的查处力度。办理非法侵占草原案件6起,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案件1件、已移交结案。依法办理征占用草地项目72件,涉及面积676.069公顷。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项目61件,涉及面积92.5243公顷,有力地维护了林草资源的安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五是伊吾县林草湿荒综合监测年度变更提取不一致林草湿荒综合监测图斑744个,通过国土云调查系统已累计举证填报610个。
(四)“三北”防护林六期工程
在三北工程六期建设框架下,我局积极落实上级部署,协助配合实施了《哈密市准噶尔盆地绿洲保护综合治理项目》,退化林修复0.5849万亩,封育30.7946万亩,市局初步检查后对部分成活率不足70%的70亩林地进行补植补造。
(五)林果业提质增效
1.巩固林果示范园,补植补造、品种改良、新品种引进、强化培训,筑牢林果提质增效根基。持续推广“大果沙棘”、“西梅”等优良品种,补植补造大果沙棘2000亩,完成低产低效园改造、林果新品种种植2641.3亩。山南开发区试点建设20亩设施林果基地(苹果、杏连体拱棚),投资140万元,探索设施农业新模式。林果科技培训方面,深入各乡镇开展林果科技服务相关培训14场次,522人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积极组织林果技术人员在哈密市参加科技人员培训。
2.推进林果业健康发展。加大林果受灾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伊吾县2025年强农富农惠农政策》,推进林果基地提质增效发展。2025年全县特色林果种植面积3.2万亩,林果业惠农政策部分验收工作已完成,向财政局申请资金184.0173万元。截至目前,林果产量5862.84吨,总产值2536.394万元。当前沙棘基本完成采摘,已开展统计工作,预计沙棘产量将达到350吨。
(六)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加强防火宣传。在各乡镇安装森林防火警示太阳能视频监控语音宣传杆8台,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和各乡镇管护员,通过各种渠道开展防火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防火意识和自觉性。二是开展林草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为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处置和防范能力,指导各乡镇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演练22场次,组织专业队伍对辖区内森林草原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共检查60场次,发现隐患73条,目前已完成整改73条。三是提高森林、草原防火监测能力。依托各乡镇管护员对林草资源进行巡护巡查,在“新疆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平台”系统录入212次,按上级要求组织伊吾县森林草原消防应急分队7人前往阿勒泰地区开展业务技能培训。
(七)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一是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为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我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2025”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同时,我局与县中心小学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按照自治区要求完成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系统的日报、周报工作,已完成伊吾县野生动物监测与防御系统试点前期准备工作。畅通群众联系渠道,在县域内救助了国家重点及“三有”保护动物共10只。二是启动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工作。群众因野生动物致害造成的农业保险以外的经济损失,我局积极联合保险公司探索补助途径,启动了野生动物致害保险业务。三是加快编制《伊吾县野生动物及栖息地保护规划》。我局积极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推进《伊吾县野生动物及栖息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初稿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已向各单位征求意见1次。
(八)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工作
一是强化监测预警机制。通过4个自治区级监测点的主监测对象,以系统调查和踏查为切入点,对我县主要林业有害生物进行监测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72万亩,在伊吾县全域内通过悬挂诱捕器、无人机喷洒、打孔注药等方式开展光肩星天牛防治工作。同时对苇子峡乡开展978亩的病虫害防治工作(农牧民果院458亩,蝴蝶沟公益林、防风林520亩)。截至目前,共上报周报39期、发布预测预报2期,有效地掌握县域内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发展趋势动态。二是定期开展苗木质量抽检和监测工作。我局与哈密市种苗站联合监测2批次苗木质量。我局对我县调入苗木开展复检工作,共复检903批次4140700.25株,其中:疆内224批次,疆外679批次(外地调运木质包装材料616批次15492.5件)。在复检过程中,没有发现危险性病虫害。
(九)加强国家公益林管护
一是扎实推进公益林管护工作。在各乡镇公益林管护站开展指导工作22次,同时对管护员进行现场培训工作。对各乡镇92名管护员分配责任区工作,完成管护员目标责任书、合同签订工作。及时分配各管护站的办公耗材、防火设备。对公益林管护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参加60人,培训采取集中培训、集中食宿、军事化管理的方式进行。二是推进森林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根据《哈密市伊吾县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第一批、第二批)(项目总投资806万元)、《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三批)》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实施,聘用92名公益林管护员对84.07万亩二级保护林地进行巡林保护,保护生态的同时为农牧民拓宽增收渠道。
二、存在问题
一是受市场供需变化影响,部分果品价格波动较大,销售渠道稳定性需加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林木抚育不及时,水利设施老旧,防护林质量下降。三是部分乡镇、村级林长对林长制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对辖区林草资源数量、分布情况掌握不精准,未能按要求规范开展巡林,发现并协调解决制约林草发展的相关问题。
三、下一步计划
(一)以党建为引领,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党建与林草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在森林资源保护、草原生态修复等项目中积极探索“党建+”机制。聚焦绿色发展,推动党建与产业融合,依托技术骨干开展林下经济等技术攻关,助力乡村振兴。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林草生态保护、产业升级、治理能力提升,为美丽伊吾建设筑牢生态根基。
(二)持续推进林长制工作。坚持以林长制为统领,持续推进林长制赋能林草高质量发展。健全三级责任体系与考核机制,强化资源常态化巡查,压实属地管护责任。科学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修复,统筹推进造林绿化与森林质量提升。深化多维度宣传教育,构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协同格局。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对林草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创新执法手段,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手段,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行为。将执法与宣传结合起来,通过执法案例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宣传的说服力和警示作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为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强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巩固林业草原资源保护与恢复建设成果。做好林草资源管护,落实管护制度与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征占林地、草地的检查、上报、审批程序,严格林地草地保护管理,强化林木采伐监管,切实做好森林草原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
(五)积极维护森林草原生态安全。始终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天职,加强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强化火灾应急演练防范工作。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制定《伊吾县基本草原划定实施方案》。推进前山乡草原生态恢复项目验收和管护工作,改善草场退化。常态化草原监测工作,扎实开展森林草原有害生物专项普查,加强种苗质量检查与执法监督管理,严防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加快编制《伊吾县野生动物及栖息地保护规划》和《伊吾县湿地保护规划》,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六)持续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坚持以规划为引领,锚定任务目标,立足林草发展新方向,紧跟高质量发展时代步伐,深入研究国家、自治区林草投资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提高项目的谋划与编制能力。切实加强项目服务与资金监管,强化督促检查与自查内审,严格项目申报程序、手续办理、资金落实各环节管理,确保项目与资金管理规范。
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