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公开目录 >> 医疗保障局 >> 工作职能
伊吾县医疗保障局工作职能
2025-01-15 13:06     (点击: ) 来源:伊吾县医疗保障局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哈密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相应细则。做好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拟订伊吾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伊吾县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配合哈密市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和基金监督管理执法体制,加强县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实施全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县域内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负责推进伊吾县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编制伊吾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的方案。

(四)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相关政策,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医药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负责县本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基金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伊吾县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负责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征缴宣传及待遇支付。负责级医疗救助指导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完成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