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至1984年6月,伊吾县统计工作由伊吾县计划统计局负责,1984年6月,统计业务从县计划统计局划出,成立伊吾县统计局。1993年10月,伊吾县统计局与计划委员会合并,统计工作再次由县计划统计局负责。2002年6月,伊吾县统计局重新单设。2019年2月,伊吾县统计局与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并,统计工作再次有县发改委负责。
2020年4月伊吾县统计局单独设立。
伊吾县统计局作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下属事业单位伊吾县统计局普查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现办公地址:伊吾县振兴东路300号(政府二号楼四楼西侧)。
伊吾县统计普查中心(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为伊吾县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全县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工作,全县城镇化进程调查工作。
(二)组织开展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查,农村人口、劳动力转移调查、规下限下抽样调查,经济社会重大问题等专项调查,参与和承担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各种大型国情国力普查、调查工作,开展全县社情民意、访问和分析研究,采集整理和提供调查信息。
(三)建立全县统计快速反映调查机制;统一领导全县基层统计调查监测和经济社会调查工作。对有关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进行评估,组织开展相关统计调查分析研究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县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开展《绿色评价》工作;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调研,测算节能考核指标,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伊吾县统计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