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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伊吾县文体广旅局机构职能
2020-11-10 17:07     (点击: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市、县有关文化艺术工作、体育工作、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拟订并组织实施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规章和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草案),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促进伊吾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和产业的发展和繁荣。

(二)贯彻落实发展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产业的经济政策。规划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和协调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产业发展。

(三)指导全县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指导全市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扶植、保护、挖掘、弘扬各民族传统的优秀文化艺术。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

(四)指导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草案)并组织实施。促进公益性文化和公共文化设施的发展。指导、协调全县社会文化事业和少年儿童艺术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五)指导全县图书馆事业、文博事业。指导、协调图书馆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推动图书馆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指导全市公共图书馆、博物馆事业发展。指导县的文物保护工作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县竞技体育和群众性体育工作。开展好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完成国家、自治区下达的指令性竞赛任务。组织、承办各类运动和竞赛活动。管理体育系统及民间的体育交流活动。负责做好体育涉外活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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