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党建、宣传、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督查、应急管理、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接待、后勤、信息、政务公开、教育培训、群团组织建设、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牵头组织拟订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
承担组织实施人社局财务、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内控管理、内部审计。对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落实上级促进城乡就业创业政策、规划,拟定伊吾县促进城乡就业创业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哈密市资金分配方案。贯彻落实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具体措施办法,承办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支一扶”计划实施等工作。落实上级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负责权限内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审批许可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负责县本级就业信息化建设,实施就业统计监测制度。负责用工管理、招聘广告审核发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城乡劳动力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技能人才培训和激励政策、职业技能考核能力水平评价政策。落实上级相关配套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规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指导监督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工作。负责伊吾县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负责伊吾县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承担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承担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及依法行政情况。承担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资格证件管理工作。承担应诉、调解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及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权。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的日常服务、管理、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二)工资保险福利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贯彻落实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惩、惩戒、辞职、辞退等管理制度。按规定承办调配人员事宜。落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养和选拔工作,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工作。综合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继续教育政策,贯彻落实留学人员来疆(回疆)工作或定居政策。承担伊吾县评比达标表彰,承办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退(离)休政策。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和完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管理,加强工资分配管理。组织实施统一发放工资政策。贯彻落实自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措施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组织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协同基金监督机构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基金的安全运行。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参与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贯彻落实失业预警制度,贯彻落实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统筹负责县本级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编制伊吾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督导扩面工作。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哈密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和奖励制度、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案件。
(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伤)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劳动关系政策。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实施规范。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和办法。指导和监督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担有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工作。参与县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开展权限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贯彻落实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预防等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影响的有关劳动、人事争议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仲裁员的管理。承担伊吾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负责县本级劳动保障监察,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依法查处县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案件。承担县本级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
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成工伤认定工作和劳动能力鉴定材料上报工作。监督检查工伤保险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县本级工伤认定工作。
伊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