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伊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人社部门工作安排部署,紧贴民生需求和发展需要,狠抓工作强服务,抓重点、强谋划、重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坚持就业优先,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全县新增城镇就业992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15人,开展各类职业培训3555人次,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10%、103%、111%。打通就业信息渠道。不定期与商科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及辖区企业联系,主动收集就业岗位,结合“百日千万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等专项公共就业服务,通过直接到村(社区)开展招聘活动的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参加招聘会,打造家门口就业圈。2024年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0场次,发布就业2000个,达成就业意愿1000人,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就业供需平台,保证就业服务不断线。延伸就业服务链条。创新工作方式,提供“一对一”服务,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和就业岗位,提供免费政策咨询、求职计划制定、个人职业规划等服务,帮助高校毕业生认清就业形势、了解就业政策、转变就业理念,2024年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262人,就业率达91%。凝聚各项政策合力。针对到企业就业的群众,按照“直补快办”、“免申即享”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制定标准化、规范化申办流程,全面落实培训补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扩岗补贴等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扶持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本地劳动力。今年以来,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50.6540万元,企业吸纳社保补贴1391.35万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含脱贫劳动力)254.95万元、公益性社保补贴28.58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40.78万元。重点群体保障就业,深入实施就业托底援助工作,对通过市场难以就业的困难人员进行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年安排公益性岗位23人,帮扶就困人员实现就业20人,完成上级下达20人目标任务的100%;就业转失业再就业203人,完成上级下达100人目标任务的203%。技能培训赋能就业。搭建以技工院校为主体,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质量为目标,全年开展117期3555人的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等,提升技能水平。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笔16.7万元,全县新增创业213人,带动就业622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6.5%、113%。
二、落实社保政策,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扩面征缴成效显著。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较去年同期增长20.07%,参保率稳步提高。社保服务优化升级。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社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参保人员档案收集完善。全面收集各类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包括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待遇审核发放、稽核监督等环节产生的文件材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强化基金安全管理。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开展信息共享和大数据筛查比对,建立常态化非现场监督机制,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
三、规范人事管理,提高人事管理工作水平
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范有序。聚焦引才聚才,提供人才保障、稳慎推进事业单位各类招聘。2024年,组织人才引进面试1场次,完成人才引进13人,事业单位公开招录54人。
四、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维权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用工和自我维权的舆论氛围;在开展宣传活动中,将发放宣传资料和提供维权服务相结合,直接到用人单位、农民工集中地进行劳动法律、法规讲解,通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方式加强法律宣传,促使用人单位牢固树立遵纪守法、依法用工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劳动违法案件的发生。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政策宣讲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加强巡查检查,规范企业用工。充分发挥常态化专班作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定期检查、梳理排查本行业、本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用工情况、工资发放情况,从源头上预防欠薪问题。2024年,治理欠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10次,检查企业80多家,通过各类渠道收集欠薪线索1949条,已办结1862条,为1935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858.1717万元。加强打击力度,普及法律法规。对拒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的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严格执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今年以来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25家(其中政府投资项目97家、社会投资项目28家)。做好兜底保障,强化约谈提醒。对欠薪投诉量较大、风险较高的企业,实行“一企一策”“一项目一策”,采取有效有力措施,通过工资保证金等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问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对用人单位存在重大违法隐患或引发群体性事件苗头的,如有整改不重视、整改不力等问题,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约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并督促整改落实。
伊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