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各项水利工作完成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强化顶层设计,持续引领导向。
伊吾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坚持将水利工作纳入全局统筹考虑。一是组织有效。在今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县域节水型社会、防汛减灾、脱贫攻坚等水利工作中,县委、县政府坚持牵头部署,靠前指挥,结合防疫要求,召开全县推进会议详细研究、部署工作,同时建立由县级领导任组长,各乡镇、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各类涉水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全县各部门的有生力量,明确分工,扎实做好动员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高位推进,为水利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保障。二是政策先行。年初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伊吾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的通知》、《伊吾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伊吾县2020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支撑性文件,为全年落实、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了先行的政策保障。三是保障到位。年内,县委、县政府自筹投资928万开展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立界定桩工作,并将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水利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农村安全饮水运行经费共计305万元纳入刚性预算,为水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完善基础建设,强化民生水利。
2020年,我县水利在建工程共计12项,新建项目10项,续建项目2项。新建项目总投资7659.4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34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16万元,扶贫发展资金539万元,债券资金2000万元,县自筹资金1958.45万元。累计完成投资6188.36万元,占总投资的81%。续建项目总投资共计1357.2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332.2万元,占总投资的98%。防洪工程的实施,增加了泄洪的能力,提高防御洪水标准,完善了县域防洪体系。渠首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提高了引水量,改善了灌区的灌溉条件,提高项目区的灌溉保证率,和农作物单产量所增加的效益。吐葫芦乡伊河苑社区渠道进行防渗改造,提高水利用率,解决了1200亩农田的灌溉问题,实现作物增产增收。
(三)及早部署防御、牢牢把握主动。
一是着重抓好《伊吾县2020年抗旱应急预案》、《水库调度预案》等防汛抗旱工作预案编制,及时予以印发,切实加强了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切实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对水库蓄水情况进行日监测统计,结合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公示水库三个责任人,确保责任传导无遗漏。三是提前研判部署。结合气象信息,提前预判春季洪旱交替及极端天气多发的形势,督促乡镇对泄洪通道进行清淤,确保泄洪通道畅通,严防春洪发生。四是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督促各乡(镇)、开发区对水利设施、险工险段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自行开展全面拉网式排查。完成了自治区水利厅、哈密市水利局进行水库安全检查共计20余次,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五是备足防汛物资。结合防洪形势,采购各类防洪物资共计25万元,优化物资储备品种,及时将物资发放到位,做足应急准备。六是强化演练培训。严格落实水库“三个重点环节”,结合水库功能设计和工程实际情况,因库施策,逐库修订完善应急演练方案。年内共计开展防汛抗洪应急演练5次,确保高效指挥、精准防御。七是完善抗旱措施。针对今年春季降雨量偏少的形势,年初督促各乡(镇)、开发区对抗旱基础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维修,确保抗旱应急机电井完好率100%;同时,通过准备抗旱水车、组织用水户清泉、科学调度水库蓄水、下发启用自备井程序等方式,加大供水能力,提前做好抗旱准备。在今年6月份缺水干旱时,开启应急机电井5眼,保障了工业的正常生产需要。八是强化监测预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专业团队对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进行维护管理,确保监测数据传输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强化水利、水文、气象部门的会商和信息共享,多渠道及时向各乡镇、村发布汛情预警信息,确保讯息畅通,进一步保障全县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因洪旱灾害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
(四)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严格贯彻落实制度。
为切实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全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是坚持制度先行,结合县域实际,积极制定《伊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伊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二是推进农村自来水水价改革。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水价改革工作的通知》(新水办〔2020〕257号)等文件要求,伊吾县农村饮水供水水价经县发改委成本监审,于2020年4月25日下发《关于执行伊吾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价的通知》(伊发改价〔2020〕1号)文件,确定伊吾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执行水价为1.33元/m³。三是发放供水工程及明白卡。制定农村供水工程公示栏100张、明白卡1310张,全部发放至各用水户手中。明确乡镇负责人、水厂负责人和管理服务及监督电话,积极引导群众关心了解参与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和管理,提高了服务信息知晓率。四是强化日常管理,与县卫健委积极对接,将水质监测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定期对各水厂开展检查,科学指导农村饮水管理工作,确保饮水安全。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的能力,做到“会管、能管”,进一步将饮水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五)坚持量水而行,紧抓源头管控。
一是深入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以水资源刚性约束为导向,坚持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将用水控制指标分解到各乡(镇)、开发区,以及每条河流,确保总量控制落到实处,各业用水严格按照定额执行。年内,各业累计用水量8412万m³,不超过9130万m³的总量红线指标。进一步优化了用水结构,严控“三条红线”,做好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确保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水资源合理开发和有序利用。
二是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按期组织开展2020年“世界水日”与“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结合防疫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模式,通过向县域内手机发送宣传短信进行宣传;同时,改变了水利部门单打独斗的工作模式,与各乡(镇)、各部门协同配合,通过悬挂条幅,村级大喇叭、广播循环播放,进一步强化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截至目前,共计发放各类宣传册、宣传挂图、宣传海报、各类宣传品7666件,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水资源利用的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水行政执法力度。我县不断强化行业监管,严肃处理违法取用水等扰乱用水正常秩序的事件,截至目前,共发现违法取用水、擅自拆除“井电双控”等问题5起,共处罚金6.1万元,进一步强化了群众遵守依法用水的意识,维护良好用水秩序。
四是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本年度水土保持工作有序进行,按照完成规划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面积未出现增加的情况,严格落实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积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水保方案落实各项水保措施,并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年度累计审批水土保持项目6项,治理面积达8389.3公顷,治理任务完成率达100%。在水利部领导下开展县域生产建设项目疑似违法违规图版核查工作。
五是水利规费征收应收尽收。按季度征收企业各项水利规费,完成了水利规费的核算,并向各企业下发了缴费催缴单。截至目前,已征收水利规费6215.31万元。其中,农业水资源费255.8万元,工业水资源费402.63万元,工业水费5343.86万元(其中补收1087.17万元),农业水费34.26万元,水土保持费75.25万元。资源水费103.51万元(补收),以价格为杠杆,推进节约用水。
六是加强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新打井、更新井审批。依法依规受理取水许可申请、规范取水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所有更新机电井严格执行预缴回填押金制度,坚决做到在更新机电井之前回填旧井。截至目前,经市水利局批复淖毛湖镇农业更新井2眼,新打机电井2眼。同时,扎实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照自治区水利厅要求,严格按照制定的《伊吾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核查登记,逐一核查取水口的合规性和取水口的监测计量情况。全县地表水取水口19个,地下水取水口339个录入工作均已完成录入。规范了取用水行为,健全了取水口监管机制,为管住用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加强水生态修复。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战略,一是逐步夯实河湖管理保护基础。年初督促各级河长安装“河长通”APP,通过河湖长制APP的使用,实现了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化、信息化、高效化,全面提升河湖长履职能力。同时,认真完成国家、自治区水利应用门户、自治区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的填报,进一步完善“一河(湖)一档”、“一河(湖)一册”等相关工作资料,不断完善更新河湖长制工作动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二是扎实开展巡河巡湖工作。充分发挥好河长湖长作用,严格落实县级河长每月巡河1次,村级河长每月巡河2次的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县级巡河97次,各乡镇巡河173次,县级河长发现、督促整改问题1起,循名责实,护河水青。三是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根据《哈密市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县域内河湖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以乡镇为单元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河湖“四乱”问题。各级河湖长在巡河的过程中,也对河(段)情况进行摸底,积极开展整治“清四乱”的主要问题,截至目前,未发生河湖“四乱”问题。四是积极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县自筹928万元用于开展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立界定桩工作,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开始开工建设。已完成了伊吾河、代尔昆代郭勒、琼河坝、四道白杨沟、吐尔干沟和托勒库勒湖等“五河一湖”的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划定报告及保护与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由政府公示、批复。五是推进河湖专项整治相关工作。聚焦生态河湖根本,精心打造“盆”中水。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总体思路,我县年内投资资金2000万元实施托勒库勒湖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项目,恢复托勒库勒湖生态系统,打造“水清、河畅、岸洁、景美”的“天空之镜”,扎实改善湖泊面貌,为伊吾人民打造生态名片,开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新局面。六是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继续开展伊吾河生态基流补水工作,强化水工程调度,做好生态水量监管,年内完成伊吾河下泄生态补水1555万立方米,做好伊吾河向下游胡杨林生态用水补给,通过吐尔干沟河向托勒库勒湖补给生态用水260万立方米,改善县域生态环境,增强伊吾县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七是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和水资源安全管理,针对峡沟水库铁桥下河道内丢弃的不明液体瓶问题,我局委托第三方进行水全项分析,确保无毒无害后解封现场进行处理,并在易发生河道管理范围内丢弃垃圾、物品的隐患区域制作、安装警示牌5块,加强巡查管理,确保水源安全。
(七)贯彻国家节水行动,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
我县坚决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加快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为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积极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利行业节水型机关建设。一是制定《伊吾县2020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印发执行,确保我县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高位推动。二是通过节水型器具安装工作、节水氛围营造、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树立标杆等方式,将水利行业节水型机关建设各项措施落到了实处。三是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社区的节水载体建设,共计12家企业、5个小区、42家单位参与创建,切实提高了全社会的参与率。四是控制城乡供水管网漏损率,不断降低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节水护水良好社会氛围。用水效率和节水水平不断提高,水资源支撑与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水资源保障空间。
(八)建设服务型水管机制,强化水库安全运行。
一是持续推进农业水权水价改革。结合伊吾县农业用地土地清理整治工作,对清理整治中涉及四个乡镇的54眼违法违规机电井全部封停;并严格按照《哈密市农业用地清理整治机电井处置方案》,会同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各乡镇进一步核查机电井取水用途,已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予以保留、予以封填、暂时保留分类进行处理。二是科学、合理制定用水计划。督促、指导乡(镇)结合灌区耕地情况、休耕情况制定用水计划,合理调配水量,为全年农业供水有序进行打下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全县灌溉面积13.7万亩,累计灌溉水量4135万m³。同时,强化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本着“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对水源进行科学调度管理,确保上下游均衡收益。三是渠道清淤积极推进。为确保春灌工作正常推进,督促乡镇对灌溉渠道进行清淤,累计完成渠道清淤58.575公里,其中干渠33.625公里,支渠17.3公里,斗渠6.7公里。四是进一步加强水库的运行及规范管理,制定《柴油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及《柴油发电机维修保养作业规程》《水库应急响应分级表》;配合市水利局、自治区水利厅检查县域水库,进一步规范水库档案与日常巡查规范。五是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目前,外业测量已全部完成,正在编测勘界报告。
伊吾县水利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