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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5年)
2026-01-13 10:40     (点击: ) 来源:伊吾县水利局


一、总体情况

(一)立足行业实际,加大公开力度一是加大网上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对水利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机构职能介绍等政务信息,通过伊吾县政府网进行公开,并及时发布有关规范性文件解读,进一步推进信息的公开透明。二是做好社会公开工作。水利局在重要河流设置河长标识牌,依法维护伊吾县正常的水事秩序。

(二)县水利局高度重视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进行全面公开。一是机构概况,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等在伊吾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水利政府服务事项已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平台。水土保持、取水许可等全部实现“线上办理”。行政许可97项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已办结,同时对工程流程图等五项内容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全过程监督。三是行政许可在哈密市公共信用管理平台上已公示97项(取水许可5项、水土保持97项),伊吾县政府网已公示行政许可46项。四是2025年已审批92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7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以及伊吾县各水库三个责任人职责分工、县级河湖长名单、哈密市伊吾县“五河一湖”管理范围划定公告等信息进行了及时的公示。五是全年回复“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涉水问题6条。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进行保密审查,未出现泄密,未造成不良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的积极性还不够,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应公开尽公开,提高公开数量和质量。一是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完善制度。建立局内日常工作信息即时汇总机制,建立健全信息考核制度形成完善的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及时发布,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伊吾县水利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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