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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住建局(人防办)内设机构
2025-01-15 13:18     (点击: ) 来源: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伊吾县住建局(人防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本行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等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和评估工作。负责统筹巡视、巡察迎检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公文办理、信息、政务公开、综合治理、保密、机要、信访、统计、财务、文书档案、新闻宣传、绩效考核、平安建设、固定资产、审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本行业做好消防安全、应急管理、综合治理、民族团结、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协调本单位驻村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及行业重点工作的调研。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干部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开展事业单位职称评审,提出选拔任用和奖惩意见。负责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劳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落实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执法规范和监督、依法依规履行行政执法程序、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等。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改、发布和备案工作;监督指导全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普法、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相关工作和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审核考核评价工作。

指导监督全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安排和监管工作。指导全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分析全住房保障建设的重大问题;落实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录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管理范围内相关住房保障与发展工作。负责辖区内商品房预售(现售)许可审核工作,承担全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管理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地产估价和经纪管理、房屋租赁等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房屋面积管理、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实施和监督指导。承担全物业管理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全物业管理政策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监管体系;指导和监督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规范性合同文本;指导和监督全智慧物业建设工作。

负责拟订全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行业政策,并指导建设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哈密市节能政策任务,监督建筑节能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城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燃气、供热、道路等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城公共供水水质督察和城建监察等工作,监督指导燃气经营许可审核工作,承担管理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并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国家和自治区生态园林城市申报工作,贯彻落实城乡景观管控职责负责管理范围内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雕塑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统筹组织开展城市体检,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制定城市更新中长期及年度实施计划。监督指导伊吾县棚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的监督和指导,负责城镇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乡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的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实施;拟订伊吾县乡村保障性抗震安居住房建设政策和计划,指导监督农村抗震安居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负责监督指导乡村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燃气、供热等乡村设施、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村公共厕所和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服务指导,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国家、自治区和市级重点镇建设指导乡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历史文化名村申报工作。负责乡村重点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二、建筑业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筑工程消防监管办公室)。负责规范、监督和管理辖区内工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指导工程建设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指导和监督建筑领域企业的资质审核、备案和管理工作;负责外省、外地企业进伊备案和监管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房屋建筑、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报建和备案;负责区域内房屋和市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指导;负责建筑、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审核工作落实预防和制止拖欠工程款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建筑业企业、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业和勘察设计咨询业统计工作。负责对县域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程建设应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工程造价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履行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的监督和检查职责指导监督县域内工程项目消防设计消防安全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管理范围和法定职责范围内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依法组织辖区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指导县域人民防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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