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副局长陈轶明:主持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伊吾县分局全面工作。主持市生态环境局伊吾县分局党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做好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伊吾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分管办公室、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联系市局党支部。负责与哈密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派驻纪检组等处室的工作衔接。
局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张沛:负责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伊吾县分局行政业务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负责水、气、土壤、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环境应急管理(行业安全)、排污许可、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监督管理,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防灾减灾、分局服务保障等工作。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做好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伊吾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分管执法股、环境监测站。负责与哈密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哈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辐射环境监测站等处室的工作衔接。
副局长帕塔尔·阿迪力: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项目实施等工作,工会、妇联老干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社会稳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内部)和保密工作,政务综合协调、分局办公运转、财务管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档案等工作;承办局主要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维护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分管业务股、法规股。负责与哈密市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综合业务科等处室的工作衔接。
副局长孟志豪(挂职):协助书记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承办局主要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维护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分管伊吾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