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指导县域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并监督实施,加快教育强县建设。
2.指导县域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统筹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指导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导县域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的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配合加强县委管理的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和人员管理,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4.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各级各类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指导思想政治建设,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艺术,劳动实践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5.落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教育系统政治安全,指导县域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政治安全宣传教育。
6.负责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落实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政策法规,自治区语言文字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工作。
7.负责县域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民办教育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的统筹,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科学教育,科学普及和全民科学素养提升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信息技术安全,配合自治区推进教育重大信息化工程。
9.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县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组织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经费筹借、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落实县域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
10.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师德师风教师培养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内地新疆班内派教师服务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依法组织对县域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伊吾县教育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