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土地复垦条例》、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哈密市利信供应链有限公司新疆伊吾县苇子峡乡建筑用砂石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告。
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