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704号)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期矿产资源勘查方案、开采方案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新疆伊吾县苇子峡乡建筑用砂石矿开采方案》通过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开采方案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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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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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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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审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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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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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通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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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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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吾县苇子峡乡建筑用砂石矿开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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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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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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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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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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