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文件规定,伊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2025年第三、四季度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5人18246.2元(其中第三季度2人7588.4元,第四季度3人10657.8元),现将发放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2月16日,公示期间若对补贴有异议,可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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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5年第三季度自主创业社保补贴人员名单
附件2、2025年第四季度自主创业社保补贴人员名单
伊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8日